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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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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堵费拟征惹争议 相关法规待完善
 
 
2007年 第3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3日 11:51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武文静报道

  交通拥堵是全国各大城市面临的共同难题,而且这个问题越来越严峻。9月18日深圳分管交通的副市长张思平表示,深圳“交通拥堵费”征收方案不久将进入公示期。在不久的将来,小汽车在特定时段驶入特定区域将被征缴一笔专门费用。消息一出,立即响起一片质疑的声音。事实上,拥堵费在国外已不足为奇,但在中国能否行通还尚需考量,而由此引来的费用如何管理和使用的问题也需要法律来进一步规范。

  拥堵费只是手段而非目的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机动车的增长势不可当。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近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07年上半年全国车市销量同比增长近30%。即使收取“拥堵费”,这个势头也只能得到暂时的缓解,而不可能从根本上遏制。就算会有所下降也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交通拥堵现象仍将十分严重。

  我国城市建设大多国际化水平还比较低,道路容量拓展的空间还很大,道路建设还是一盘未曾下完的棋。而且在城市公共交通的质量和效率离真正的现代交通还有很大距离。交通管理技术水平低,

信息化、智能化不高。众多城市建设尚在成型期,可以通过规划舒缓交通拥挤的局面。

  公开数据表明,深圳机动车的保有量已突破百万,但京沪穗等城市都有上百万辆机动车,这肯定不是推行拥堵费的充分条件。就深圳目前的交通流量水平来看,其拥堵是否处于有序、可控的范围内,市民出行工具的构成比例怎样,公共交通的现实效能可否保证乘客自由转乘等一系列问题尚未明了。行政意愿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拥堵费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作为税外收费,它涉及到行政权力对公民私权的限制和财富的剥夺,是最底线的行为,其制定和实施都有着苛刻的条件。

  广州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认为,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原因,除机动车数量激增外,还包括市政建设不到位等原因。但收取交通拥堵费实际上只是增加了车主的负担,不免有失公平,而且收了这一费用后,很多市民不可能都避开高峰期去办事,无疑会加重他们的负担。在交通拥堵费的征收上,政府应该多听民意,其合理性、必要性、科学性都需要专家充分论证。

  国外显效有缘由

  新加坡、英国、美国等许多国家都相继在主要城市开征了“交通拥挤费”,收效明显。其中伦敦是较早开征的,从2003年2月开始,伦敦对周一至周五上班时段进入市中心区21平方公里内的车辆,收取5英镑(现在是8英镑)的进城费,但允许一辆车在同一天多次进出。

  拥堵费是在伦敦的交通已然天罗地网星罗棋布之后的艰难选择,其间还历经了长期的程序正义和目的正义的考量。但其存在着坚实的交通系统作保障,伦敦拥有公交线路3730公里、地铁329公里、轻轨28公里、铁路788公里,8500辆公交车运行在700多条线路上,即使不开车,利用交通接驳工具进入主城区也相当便捷。

  法律规范须完善

  有法律人士认为,在一个法制日益健全的社会,应当追求的是“征税”而非“收费”。就车主而言,从买车到上路,消费税、

增值税等各种费用已够多,而其中
养路费
,一向就争议不断,被许多法律界人士指为“非法”,如今再冒出一个“交通拥堵费”,其合法性值得怀疑。这笔以合理利用交通资源的名义所收取的费用,如何管理和使用也值得商榷。

  “作为副省级以上的城市有独立的行政权,当地政府和人大通过相关的立法就属于合法的。像深圳这样的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但作为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如何使用和管理则需要有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北京王许律师事务所王旭律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农民工权益保障尚需“硬”规定
 
 
2007年 第10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1日 21:53 中国产经新闻
  重庆拟设立“农民工日”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9月25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开幕。市政府向此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议案。无独有偶,在2006年的6月河南省焦作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7月20日定为焦作市的“农民工节”,成为全国第一个专门的农民工节日。时隔一年重庆又欲设立农民工日,引来众议纷纷,褒贬不一。
  想到就是进步
  “这是重庆为早日实现城乡一体化所进行的人文努力,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体系,让他们在城市里享受文明和进步,享受几乎和城市人一样的待遇保障,是政府的美好愿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卫瑾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在一家咨询公司工作的常小姐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名义大于实质,但也算是个进步了。”
  近年来,农民工作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大军,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显示,我国农民工总数约达2亿人,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总数。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2006年国务院文件就指出:农民工工资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我们举办‘农民工节’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焦作市总工会一位负责人表示,农民工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在一个地方通过一次活动就得到有效解决,但是如果没有先行者去努力,农民工永远都是处于最基层的,他们永远都是最没保障、最没地位的。“我们希望通过这个节日,在固定的时间能唤醒世人的注意力,让他们知道,农民工像教师、护士一样有自己的节日”。
  农民工在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均已超过50%,作为生产的主体,支撑着国家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但是,农民工却一直作为被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工作和生活着,工资低廉,从事着强度大、危险多的劳动。而11月份,接近年底,是农民工需要维权服务较为集中的一段时间,以后每年在这一时段,重庆市都将选定一个主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政策研讨、舆论宣传及多形式的送温暖活动。给农民工送上关爱和温暖,能很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意义。
  实效有待提高
  “提高农民工地位不是一个节日就能改变的,‘农民工节’充其量是做秀。”当焦作市举办全国第一个农民工节日时,也有不少人认为,举办一个“农民工节”不如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和社会福利。
  “设立‘农民工日’,使其成为一个值得在历史上留下一笔的节日,那么‘农民工’永远会是农民在城市里的标签,从这个角度讲,这个节日的设立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另外,农民工所需要的不是一朝一夕的祝福和慰问,他们所想要的是真正能起作用的政策和制度,既然我们一直在研究三农问题,在研究城乡一体化问题,那就应当早日拿出政策,以安民心,而不是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卫瑾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其实农民工也是过劳动节的,而且是劳动节的重要人群,再搞个‘农民工日’好像有点讽刺和尴尬啊。”在银行工作的刘先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农民工维权需要系统性的维权措施,完善法律规章制度,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的重视,更需要社会对农民工的态度的转变。不是一个活动就能够解决的问题。设定‘农民工日’可能会流于形式起不到实际效果。”北京王许律师事务所王旭律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处于社会转型期,农民工在城乡二元的夹缝中生存。既没有明确的身份定位,又没有完善的权利保障。设立一个“农民工日”,是对农民工在价值观念上的一种认可,也是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但从实践的角度来说,最终想要解决农民工问题还需扎扎实实地去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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